赞助商接待权益全部敲定
2006年,北京奥组委不仅组建了赞助商客户服务团队,协助赞助企业开展奥运营销活动,受理赞助企业使用奥运标志申请近5000次,而且确定了赞助商接待中心的位置、面积和价格,赞助商的部分接待权益也已敲定。
2007年,除了继续要加强赞助商服务团队建设外,北京奥组委还将大力支持和帮助赞助企业开展奥运营销活动,组织专业营销机构和奥委会多年合作伙伴举行奥运市场营销培训,加强赞助商的营销和识别工作。
而在6月举行的第三次赞助商大会和赞助商接待工作会议,将确定赞助企业的全部各项接待权益回报。11月则将完成赞助商接待中心的租赁签约工作,以及4万平方米的赞助商现场展示预订、3万平方米的赞助商户外广告销售。
隐性营销成关注重点
为保护赞助商权益,2007年,根据奥标商用和非商用指南及规范,北京奥组委将继续加大执法部门处理侵权和隐性市场案件及打击假冒特许商品的工作力度。
但袁斌也坦承,隐性营销并不违法,奥组委只能加强说服和沟通工作,而无法根据奥运会的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做出法律处罚。
由此,非奥运赞助企业搭班奥运的营销策略中,隐性营销的时机和策略选择将成为营销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和公众关注焦点。
奥运场馆市场开发启动
袁斌透露,近期,奥组委市场部就将完成奥运场馆市场开发团队的组建,并开展培训工作;奥运会比赛时的市场开发场馆运行计划也将出台。而利用“好运北京”系列赛,开展市场开发场馆运行测试工作,将是48家赞助企业的全面营销测试良机。
此外,奥运场馆中特许商品零售店的开设和奥运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将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