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要慢慢把公司给吞了
其实,这时我已经把目标锁定在一家国外知名投行身上,它在中国具有显赫业绩并有广泛人脉,我最早也曾经找到这家投行,但当时对方根本就不感兴趣,后来我通过一位朋友找到了这家投行的另一位合伙人。这一次对方总算答应见面。
见面约在朝阳门外的一家咖啡屋里,一进门我就后悔了,因为对方看起来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得无可挑剔,而我还是跟平常一样穿着件邋遢衣服。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开始向他讲解我已经复述过N遍的校园媒体概念,当我说到可以整合全国最主要的500家学校的市场,拥有至少500万到600万的用户群时,这位合伙人终于开始表现出兴趣。
随后,这位合伙人说可以协助新语丝建立业务关系,还可以帮我们进行第二次融资甚至今后上市。眼看这些一直梦想着的事情可能逐渐成为现实,那天晚上我兴奋得睡不着觉。
接下来的谈判很顺利,到8月底,我第三次和对方见面时,双方开始讨论公司的定价,让我特高兴的是,对方居然爽快地同意了我大胆喊出的110万美金的价格,毕竟5个月前公司的注册资金仅仅是20万人民币。
然而,接下来对方提出,虽然愿意拿出44万美金换取公司40%的股权,但是不认可我们原有股东占60%股份,经过他们的计算,我们创造的价值不超过33万美金,也就是最多只能占30%股份。对于剩下的30%股份,风险投资商要求由其代持,并在今后用于公司管理层奖励,骨干员工持股及第二笔融资。
我当时一下就懵了,只好跟他说要回去商量一下。回家后,我向做律师的妻子咨询,反复讨论后,我们还是觉得没辙。在拖了整整15天后,只好又回过头找对方。
这个时候已经是9月中旬,接下来的谈判中,对方提出公司管理层应该是低工资,我本来就想着要长远发展,所以没怎么考虑答应了这个要求,但随后对方提出了让我彻底窝火的要求。
这一次他们提出要寻找职业经理人来管理公司,同时还要管理公司的财务,5万元以上的公司支出需要征得他们委派的协调人联署签名。更重要的是对于我们这些原有股东所持有的30%股份又有了新说法,他们提出需要签署阶梯业绩调整式协议来保障投资者利益。也就是说,我需要和他们就公司未来3年的收入制定预期目标,如果达不到这个业绩目标,每年需要割让10%的股份给予风险投资商,如果三年内业绩目标都达不到,就意味着我和伙伴们手里所剩的股份为0。
与此同时,对方还要求签定数量繁多的各类协议,其中包括在公司遇到困境时优先考虑风险投资商利益的首要退出机制;如果我们这些股东离开公司,3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职业;如果中途退出,所持股份只能以最初创办公司时投入做价,还只能卖给他们。
这样一来,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了。虽然表面上看公司从最初的20万元人民币增值到110万美金,但这些钱只是控制在投行手里的纸面财富。我能得到的只是约定的低工资,而一旦不能完成那些他们制定的遥不可及的业绩目标,就意味着会一无所有。我简直觉得他们是要慢慢把公司给吞了。
如果他们开始就提出来,我根本就不会跟他们谈!面对这种的局面,我只有懊恼地结束了谈判。
现在看起来,虽然我的工作经验也算丰富,但是和这些国际投资商打起交道来还太嫩,他们无论在气势上还是专业程度上都更胜一筹。有些时候我和合伙人们在家里商量了一天后觉得挺好的内容,谈判时一句话就被对方给打乱。刚开始谈价格时,我还试着虚张声势,夸大行业、公司和客户基础,想卖个好价钱,结果一眼就被对方看穿,反而弄得自己大失方寸。其实这投资商对我们这个行业也就是接触我以后才逐渐了解的,但他看问题比我深。我骗不了他!
当然,我还要继续寻找投资商。不过这次我准备同时和多家投资商谈,也好让自己手里多上几张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