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长春市将国家和省近一个时期出台的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和创业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和整合,并结合长春市实际,出台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就业局势和促进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这是长春市当前乃至今后一个阶段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和创业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全文共57条。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对稳定长春市就业局势,促进长春市就业创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实施意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稳定当前就业局势的主要政策;二是促进就业创业的主要政策。
关于稳定就业局势方面,主要是对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进行扶持。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可概括为“四降、三补、二指导、一规范”。“四降”是指给予困难企业降低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三补”是指给予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二指导”,一是指导企业采取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等特殊工时制度,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二是指导企业采取“控高、扩中、调低”的办法,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一规范”是指规范企业裁减人员行为,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
关于促进就业创业方面,主要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特殊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四类群体,从提升就业能力,鼓励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提高就业稳定性等方面给予税费减免、各类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这些群体充分就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长春市高度重视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专门制定政策鼓励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启动实施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毕业生充实社区服务”项目,对到村委会、社区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以比照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政府设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1000万元;实施创业项目奖励;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购置创业扶持网点;降低创办企业注册准入门槛;放宽创业者经营场地限制;给予减免费扶持;给予减免税扶持;政府给予创业资金补贴;给予贷款额度和期限扶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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