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七:拔苗助长、落袋为安
投资人相信:一鸟在手胜于十鸟在林。而且,绝大多数风险投资机构是靠募集组建的有限合伙制公司,存续期为5到10年。只提供资金不参与经营的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风险投资专家则为普通合伙人。快进快出是他们的理想,只有退出变现,风险资本才能流动、循环。通俗地说,如果被投资企业是颗摇钱树,风投则试图高价卖掉这颗树。亲自摇树、乐此不疲的不是真正的风投。
被投资企业的发展阶段可粗略分为:种子期、创建期、扩展期和成熟期。风投资本在四个阶段企业的分布大致为12:22:42:24。当可供投资目标众多时,风险投资趋向于涉足较为成熟的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如果有套现机会,比如高溢价私募、首次公开募集(IPO)之时,VC一般会套现一笔远远超过初始投入的资金。再视情况保留或多或少的股权,以便继续分享企业的成长。总之,VC是在落袋为安的倾向下尽量寻找利益最大化的退出时机。比如联想投资适时将卓越网的股权卖给亚马逊,取得了13倍的回报。风投争于落袋为安的取向加快了企业发展、壮大、上市公募的进程,在相当大程度上助长的被投资企业的浮躁。西方学者早已注意到了风投的这个负作用,而盛大等纳斯达克新贵的一系列不成熟表现也证明了这一点。
随便一个中小规模的基金都有不下十名分析师,各人都有专长的投资领域、对目标行业的宏观微观情况了如指掌。以上六条只是他们分析项目、制定方案、实施投资过程中最常用到的规则。
规则八:不要为VC放弃权底限
不要为了VC而VC。现在很多行业内的聚会,主题就是怎么骗VC。于是很多创业者都在疲于奔命,钱拿不到不说,也把自己钱砸进去了,尽做些没有效果的工作,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行业的浮躁,使业界成功的标准已经退了一大步,原来是上市才成功,现在的成功概念是拿到VC就算。甚至有创业者为了获得VC而向投资人跪求。
一些海外基金的管理其实比较正规,但他们过多脱离中国市场,为了适应这个市场,通常在本地招募有VC运作管理经验的人,也会寻找一些有互联网经验的人进行合作。但这些合作者寻找投资对象常常为了自己牟利,他会私下要求给予自己股份,或要求对方收购一家公司。
很多拿到VC的公司,不得不违心地高额收购一些公司,或给予投资人部分股份。通过这些投资人违规套现,结果创业公司就变成了没钱,或者钱不能花到钢刃上去。
还有些VC则剽窃创业者的创意,许多创业者一旦递交了他的创业计划书,通常几个月后没有获得VC,就被人家复制到了其他项目中去了。某些VC,其实投的是自己的项目,顺便拉着别人的基金一起来投而已。即使拿到了VC,许多企业也为当初让步太多而后悔。全景网的吕辰就为自己引入第一轮风投时作价过低而懊恼不已。 “当时融资不知道该卖多少钱。现在看起来是卖便宜了。”这种“贱卖”甚至影响到吕辰进行第二轮VC融资。“在寻找第二轮融资时,那些VC都说,你别出那么高的价格,我清楚你当初给中经合的价格。”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3页 1 2 3 4 5 6 |